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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能源運輸基金 (前名綠色運輸試驗基金)

新能源運輸基金 (前名綠色運輸試驗基金)

運輸業(包括陸路及海上運輸)是本港2019年最大的空氣污染源,該行業的㣲細懸浮粒子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約佔全港總排放量的46%及52%。運輸業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亦佔全港總排放量約18%。車輛排放的廢氣亦是路邊空氣污染的主要成因。

為改善路邊空氣質素及減少碳排放,以助抑止全球氣候變化,政府於2011年3月設立3億元「綠色運輸試驗基金」,以資助運輸業及慈善/非牟利機構試驗綠色創新運輸技術。

為進一步鼓勵試驗及更廣泛使用綠色創新運輸技術,政府於2020年額外投放8億元資金,以擴大基金的資助範圍,並於同年9月將「綠色運輸試驗基金」更名為「新能源運輸基金」。擴大的資助範圍包括:

  1. 把「綠色運輸試驗基金」原有的資助範圍歸類為「試驗申請」,同時調整資助條款的細節;
  2. 新增「應用申請」部分,以資助運輸業及慈善/非牟利機構直接購買經「試驗申請」項目證明相對成熟並適合本地採用的技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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