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 (TCFS)
「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」於2004年9月推出,旨在加強香港與廣東/深圳的大學、研究機構和科技企業之間的科研合作。
計劃特點
- 支援具備粵港或深港合作元素的平台和合作研發項目。
- 「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」下有三個項目類別:
- 甲類:由港方單獨負責徵求、評審和資助的項目。
- 乙類:由廣東或深圳單獨負責徵求、評審和資助的項目。
- 丙類:由粵港(丙(一)類)或深港(丙(二)類)雙方聯合徵求和資助的項目。項目的研發工作必須在香港及廣東或深圳均有進行。
- 最長項目期限:24個月。
- 業界贊助:項目總成本最少10%(平台項目);項目總成本最少50%(合作項目)。
- 知識產權擁有權:主要申請機構(平台項目);投入項目總成本最少50%的業界夥伴申請機構(合作項目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