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營機構試用計劃 – ITF 計劃 (PSTS-ITF)
「公營機構試用計劃」於2011年3月推出,旨在資助製作原型/樣板及/或在公營機構內進行試用,以促進和推動創新及科技基金項目的研發成果實踐化和商品化。
計劃特點
- 最高資助額:原來研發項目實際開支的50%(由研發中心1負責進行/統籌的項目,其撥款上限則為原來研發項目實際開支的100%)。
- 最長項目期限:24個月。
- 業界贊助:非必要條件。
- 使用樣板/原型及進行試用的範圍僅限於公營機構,包括政府各政策局及部門、公共機構、非牟利行業商會、慈善團體等。
- 試用項目應有助開發現今市場尚未提供的新產品,並採用完成的創新及科技基金項目的研發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