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营机构试用计划 – ITF 计划 (PSTS-ITF)
「公营机构试用计划」于2011年3月推出,旨在资助制作原型/样板及/或在公营机构内进行试用,以促进和推动创新及科技基金项目的研发成果实践化和商品化。
计划特点
- 最高资助额:原来研发项目实际开支的50%(由研发中心1负责进行/统筹的项目,其拨款上限则为原来研发项目实际开支的100%)。
- 最长项目期限:24个月。
- 业界赞助:非必要条件。
- 使用样板/原型及进行试用的范围仅限于公营机构,包括政府各政策局及部门、公共机构、非牟利行业商会、慈善团体等。
- 试用项目应有助开发现今市场尚未提供的新产品,并采用完成的创新及科技基金项目的研发成果。